| 当前位置:首页→用户推荐日志列表(所有类别) |
|
3
|
xiaotaishou submitted 2007-9-4 1:37:03
作者:北京泰福律师事务所 肖太寿
一、为何要聘请法律顾问
韩战(the Korea War)之前,著名的咨询机构——美国兰德公司(RND-Research and Development)经过精心研究,拟向军方出售一份结论为“中国将出兵朝鲜”的分析报告,并附有数百页的文件,要价为500万美元。当时,美国军方高层人士固执地认为:新中国刚刚建立,百废待兴,因此不会出兵朝鲜。在此情况下,花高价购买一份结论“荒谬”的报告,无疑于屈服于讹诈
|
|
1
|
xiaotaishou submitted 2007-9-4 1:37:21
目 录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
第三章 发票的领购
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
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
第六章 罚 则
第七章 附 则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第四十四条规定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 第二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,其形状、规格、内容、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
|
|
1
|
xiaotaishou submitted 2007-9-4 1:37:18
一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
1、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,购货方退回原发票。
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“作废”,属于销售折让的,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,不得开具红字发票。
2、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,购货方退回原发票。
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(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,下同),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,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,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,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。属于销售折让的,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
|
|
1
|
xiaotaishou submitted 2007-9-4 1:36:59
#此前在首页部分显示#
[ 作者:肖太寿 转贴自:北京福泰税务事务所 点击数:166 更新时间:2007-7-9 文章录入:admin ]
发票的管理有序涉及到市场交易的规范与否,笔者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,对发票
|